馬國畢的新聞這幾天鬧得沸沸揚揚地,幾乎是打開電視就會看到,於是就想到先前就打算寫篇關於這方面的文章,所以就順勢而為,同先前想到的一起歸納,來思考一下關於“藝人“這個職業我們倒底知道了哪些?又不知道了哪些?開始前先老話一句,這句話大家一定不陌生,那就是…


  藝人也是人。


  和我們平常看得到的親朋好友恩人仇人都一樣,都得吃喝拉撒睡,都得想辦法滿足生理以及心理上的種種需求。不過這不是廢話嗎?藝人不是人是什麼?難不成是外星人?!雖然說“藝人也是人“這句話的確是廢話,而且是有常識的地球人都知道的。


  但實際上,在有些觀眾的心裏面“這些藝人根本不是人!“


  是的,藝人在一般人的眼中,若要算人的話,就只能算是“非常人!“為什麼我會如此說呢?那便是在刻板的印象當中,那些能上電視、電影的藝人,感覺都是光鮮亮麗、閃閃動人,而且最要不得的觀念就是“藝人都很有錢“!


  在平凡舍長的一篇舍論“為什麼要貸款買房?“一文的回應,有位未登入的朋友便回應道:


  “如果要說賺錢最快的方法跟職業的話,演藝圈應該算是最快的方法。“


  由這段文字可以得知,藝人一般給予人的感覺不外乎就是具有知名度,而且上過、或時常上電視、拍過電影的人就是大把大把地鈔票在賺,便單純地思考著藝人賺錢應該是最快的,於是才會產生上面那段判斷略顯欠佳的文字。


  我這裏要說明的就是一開頭說的“藝人也是人“,而且也分成會賺錢的藝人、不會賺錢的藝人。不是光說一個“藝人“的職業就可以認定其賺錢最快,況且賺錢最快的職業並不是藝人,看看富比士或一些排行榜就知道了,有哪個藝人比得上呢?


  而且更驚人的是,那些我們在各種媒體上能得知的富人、很會賺錢的人,也只是檯面上的一小群人罷了,真正賺錢最快的方法和職業應該是超乎我們目前所能想像的。(所以我這篇就不繼續推論賺錢快速的這部分了,因為我搜得到的資料也沒比其他人高到哪裏去。)


  藝人當然最重要的就是表演實力。


  這裏又是一句廢話出現了。大家先別罵得那麼快,畢竟很多真理往往就是藏在廢話裏頭,所以有時候也得好好地重視一下這種廢話。關於表演實力這一點,相信大家都有目共睹,像是網路文化盛行,這幾年流行因為一些網路影片、社會事件、展場活動…等,爆紅出一些“藝人“。


  當然啦,有些藝人就因此出道,開始在演藝圈發展。


  但有更多的是,在新聞、熱潮過後慘遭製作單位淘汰、淪落至沒人要看的局面。這一切就是因為來得太快,很多因此當上藝人的,本身並無良好的表演基礎(歌唱、演戲、跳舞…等),當初憑恃著出名的招式、爆點,已經給觀眾看膩、看到了無生趣之時,於是乎很快地就“過氣“了。


  基於上述的一些廢話中,再回頭來看馬國畢這次的事件。一個好好的人,為什麼結婚前要去燒碳自殺?而且搞到車子都燒掉了?讓本應上演藝版的事件,弄到上了社會版?這是在搞什麼?其實這裏可以做最簡單的推論,那就是…


  一個真的想死的人,絕不會讓人有機會救他。


  因此這場事件的目地應該非常明顯,當事人也沒有被送到醫院急救,也順順利利地完成終身大事。但我看完新聞之後,深深地發覺到,若這事件是單純的炒新聞就好了,因為吵架可以吵到另一方要去尋死,那麼大家請拭目以待,後面不會太久便會再出更大的新聞…


  然而,一個本來就不是一線明星的藝人,還能搞出這種事情來,想當然演藝生涯若沒有特別的意外,應該成就也不會再比目前更高了。因為一個藝人的形象,若沒有講剛出道時就建立完成,讓觀眾有極深刻的印象時,那麼後來若沒有更傑出的表現時,當然不會有什麼驚人的發展。


  藝人的形象,就是藝人所擁有的最有力資產。


  然而藝人這最重要的形象,卻是在資訊快速、狗仔橫行的現實社會,逐一地崩塌及瓦解了。因為“藝人也是人“,所以一般人會犯的錯誤,當然這些藝人也會犯。


  像是前一陣子的賀一航吸毒招妓事件,社會新聞不早就層出不窮了嗎?怎麼藝人出事了就報這麼大條?還有老牌演員梅爾吉勃遜的家暴事件,很多新聞、報紙上不是就經常出現這些了嗎?就連當初演電影“天生一對“的雙胞胎小女孩,現在長大的琳賽羅含,還被抓去坐牢了!看來就快步上小甜甜布蘭尼的後塵了…


  諸如此類違反善良風俗的事件,對一個藝人的形象難保不會大受影響。


  因為藝人的身份特殊,當然做出的事情會被擴大解釋也是情有可原。不過人難免犯錯,要是一錯再錯,那就不可原諒了。像更早一陣子的大炳三次吸毒被抓事件,不就在在地証實了“藝人也是人“這句話嗎?



  所以“藝人形象的危機“,便是必須因應無孔不入的新聞媒體,勢必要更加注意經營自己的螢幕形象。


  否則稍一不慎,便會從天堂掉到地獄,形象一旦沒了,也就宣告演藝生涯的結束。當然啦,實際情況絕對沒那麼簡單。


  因為一個極有知名度、成就的藝人,是不可能因為爆出一些醜聞、誹聞而隕落的。正如我一開頭所言,在一些粉絲、影迷的心目中,這些“藝人根本不是人“!


  這些藝人早就被當作“神“一般被看待了。


  而誰會對自己心目中的”神“有絲毫的不敬?誰又能相信自己心目中的“神“會做出不雅、不當行為呢?就算是真的,那也是敵方陣營的抹黑、打壓行動,怪不得地…


  所以文末我也只能說…


  要是一個藝人的形像,做不到能被觀眾“神化“的境界,危機就是永遠存在的。


  請藝人朋友們自己好好保重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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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簡遙莨盛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